(一)征集招聘岗位
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纳入毕业生招聘补贴范围,申报时须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企业情况介绍,明确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资报酬(应注明是否含财政生活补贴)、社保待遇等。县市区所属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县市区人社部门初审后报市州人社部门审核,市州所属企业报市州人社部门审核,省属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按属地原则直接报企业所在地市州人社部门确认纳入。
各地要结合2018年招聘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申报企业经营状况、薪酬待遇水平、期满毕业生留用情况、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等情况,综合评估并严格审核确定拟纳入补贴招聘范围的企业及招聘岗位、招聘数量。
(二)分解招聘指标
省人社厅根据各市州征集上报的企业招聘需求信息,综合各地企业吸纳就业能力、毕业生人数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人数等因素,向各市州分解招聘任务指标。各市州、县市区及时将招聘指标分解至招聘企业。指标分解时应优先保证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和十大绿色生态产业企业,对招聘毕业生补贴期满留用率高和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人数较多的企业,在指标分解时要给予重点倾斜。对招聘毕业生补贴期满留用率低,甚至拖延发放工资报酬办理社会保险的企业,要减少招聘指标或取消招聘资格。各地项目完成情况及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将按照省厅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评分。
(三)组织双向对接
各市州要提前谋划、广泛宣传、及时发布公告,在具体招聘指标确定后,要抓紧举办“2019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专场招聘会”。部分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毕业生人数较多的市州,可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与招聘企业开展专场对接。各市州、县市区要全面准确向招聘企业和毕业生宣传解读就业民生实事项目政策,组织企业严格按要求在指标限额内招聘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双向对接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就业报到证》及个人简历等相关求职资料。各地要想办法鼓励企业尽可能多提供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并在招聘对接时给予重点推介。符合推介条件的毕业生应及时主动向当地人社部门将困难类别登记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地人社部门应通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数据库信息,重点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介工作。